机械类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是我校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按照机械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完成前两学期的基础课程之后,将分流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车辆工程等3个本科专业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为做好机械类专业的学生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分流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一、分流对象
机械类招生的我院2023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学习成绩优先同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机电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组织领导,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烨 贾 蒙
副组长:陈云飞 连黎明 杜 川
成 员:肖淼鑫 杜 鑫 曹鋆汇 郎少庭 张利亚 付会凯 丁 鹏
马 超 赵婉琪
下设办公室成员:李 丽 赵婉琪
机电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组织,专业分流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四、有关规定
1、分流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类包含3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含2个专业方向(智能制造、起重机械)。
2、专业人数规定
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同时考虑专业布局的合理性,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专业人数规模作如下设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车辆工程专业人数比例原则上为2:1:1;具体分班人数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专业分流办法: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依据学生本人综合成绩排名排序。
五、优先录取的有关规定
本次专业分流按照不超过年级总人数5%的比例进行优先录取。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同学,可填写《太阳集团5493机械类招生专业分流优录申请表》,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可提出优先录取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1、进校以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第一作者或独著)或以学校为第一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同学;
2、进校以来获得学科专业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同学;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材料等研发,并通过企业行业认可;
4、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为学校或学院作出特殊贡献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同学;
5、进校以来做出突出事迹、社会正面影响力大的同学。
六、分流时间安排
1、2024年04月15日前,学院公布“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本科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
2、2024年04月16日-04月20日,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和创新引飞导师向大类学习学生宣传学院的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受理学生的咨询,解答学生疑惑。
3、2024年04月21日-04月25日,学生提交《太阳集团5493机械类招生专业分流优录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4、2024年04月26日-04月30日,学生根据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专业选择。
5、2024年05月01日-05月15日,确定各专业预分流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6、2024年05月16日-05月20日,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备案。
七、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机电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机电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